遊說終止登記申請書 自行遊說-法人或團體專用
遊說終止登記申請書 自行遊說-法人或團體專用(2-3)
( 被 遊 說 者 所 屬 機 關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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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
遊說者名稱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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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及傳真號碼 | 電話: 傳真: | ||
主事務所地址 | □□□-□□ 縣 鄉鎮 村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市 市區 里 街 | ||
※ 原核准登記日期及文號 | 年 月 日 字第 號 | ||
核准遊說期間 | 民國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| ||
被遊說者姓名 | 職稱 | ||
終止原因 | □遊說期間屆滿;□被遊說者職務異動;□遊說目的達成;□情事變更,無繼續遊說必要;□其他: | ||
附繳文件 | 遊說財務收支報表 | ||
遊說者: 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 (請加蓋法人或團體圖記及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名或蓋章) |
填表說明:
一、申請書請逐項、逐欄以正楷詳細填寫,並由遊說者簽名或蓋章;申請書所填寫之資料如有增、刪、塗、改(含修正液之塗改)者,應於該增、刪、塗、改處加蓋負責人(或代表人)之印章。有關數字之填寫,請一律以阿拉伯數字為之。
二、「被遊說者姓名」及「職稱」欄,請填寫核准遊說期間內所有被遊說者姓名及職稱,欄位空間不敷填寫者,請依式另以A4 紙張直式橫書繕寫。
三、請列印、填妥本申請書連同上述附繳文件,裝於大信封中,以掛號寄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