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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針對藝文表演票券 常見的黃牛行為「加價轉售」及「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」

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,不要購買黃牛票、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、不得以不正方式(例如使用外掛程式)購買藝文表演票券,以免觸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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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10-27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10-27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‧綜合業務組
  • 點閱次數: 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