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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臺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

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
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

一、報名期間:
(一) 一般身分學生: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。
(二) 特定身分學生: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。
二、報名資格:
(一) 基本條件: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,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(一年級以上學生)、二技或二專(一年級學生)、五專(四年級學生),不包含尚未入學、應屆畢業生、空中大學學生、空中進修學院學生、夜校生、進修部學生、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。
(二)特定身分條件: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
1、本人為身心障礙者、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。
2、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。
3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。
4、 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,目前尚在失業中。
5、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或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或長期失業者之子女。
三、 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,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,114年(含)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。

四、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,洽詢電話:04-22289111轉35600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,勞工事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3-1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3-1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  • 點閱次數: 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