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您知悉、或身處疑似職場霸凌事件
客委會員工職場霸凌申訴窗口及相關資訊
申訴人:本會員工(公務人員、聘僱人員)。
申訴窗口:人事機構(人事管理員)
申訴專線電話:(04) 22289111轉52007
申訴專用傳真:(04) 25260735
申訴電子信箱:katy520@taichung.gov.tw
申訴人:本會員工(勞基法人員)。
申訴窗口:綜合業務組(組長)
申訴專線電話:(04) 22289111轉52301
申訴專用傳真:(04) 25260735
申訴電子信箱:xinshe46@taichung.gov.tw
行政院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:https://gov.tw/s4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