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ㄧ)執行單位:已納入衛生福利部長照十年計畫3.0政策,且有意願加入本市「伯公照護站」之C級巷弄長照站。
※有意申請經費之站點,請於"115年9月4日前"
填妥實施計畫「附件3-2申請客家委員會經費分攤辦理116年度伯公照護站實施計畫明細表」、「附件3-3申請客家委員會經費分攤辦理116年度『伯公照護站』實施計畫明細表」並請核章、蓋關防、
將申請計畫書連同公文一併送至本會彙辦。
(二)項目內容及經費估算:(實際經費依中央客委會通知)
1、文化加值:
(1)客家文化活動費:辦理客家文化相關活動,酌予支應講師鐘點費、材料費、場租費及成果發表費等。
(2)「老幼同樂」活動費(僅限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):支應講師鐘點費、材料費、點心費、交通接駁費及保險費等費用。
(3)經費估算:
甲、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:
(甲)僅辦理客家文化活動,依據開站天數分為三等級,分別核以2萬元、2.5萬元、3萬元為上限。
(乙)辦理客家文化活動及「老幼同樂」活動,依開站天數,分別核以6萬元、9萬元、12萬元為上限。
乙、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:依據開站天數分為三等級,分別核以2萬元、2.5萬元、3萬元為上限。
(三)為推廣客語日常應用,鼓勵伯公照護站積極參與中央客委會舉辦「2027客語短劇比賽」(一般組),凡獲獎站點,將增加2萬元作為文化加值運用經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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