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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請依「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」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,申請表件及相關規定可至客家委員會網站下載使用。
二、另上開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第3目:「通過本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,並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,取得合格證書者。」取得客語薪傳師資格之規定部份,本市「教學支援人員認證」係屬本府教育局業務權責,相關報名及課程訊息可至教育局網站或向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(電話:22289111分機54305)查詢。
如何取得「客語薪傳師」認證?
二、另上開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第3目:「通過本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,並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,取得合格證書者。」取得客語薪傳師資格之規定部份,本市「教學支援人員認證」係屬本府教育局業務權責,相關報名及課程訊息可至教育局網站或向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(電話:22289111分機54305)查詢。
- 市府分類: 便民服務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5-17
- 發布日期: 2012-06-19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- 點閱次數: 14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