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便民服務 > 線上表單下載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檔案應用申請書

填 寫 須 知
一、※標記者,請依需要加填,其他欄位請填具完整。
二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請填列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。
三、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,請檢具委任書;如係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,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。
四、法人、團體、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。
五、申請本會檔案有檔案法第18條所定情形之一者,本會得予駁回。
六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,應於本會所定時間及場所為之。
七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,應遵守檔案法有關規定,並不得有下列行為:
  (一)添註、塗改、更換、抽取、圈點或污損檔案。
  (二)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。
  (三)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。
八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收費標準:依檔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規定收費
九、申請書填具後,得以書面通訊方式送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。
  地址: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
  電話:(04)22289111分機52107
  傳真:(04)25260735
十、本申請案件之准駁,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,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;如有通知補正者請於7日內補正,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,得駁回申請。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

相關圖檔

  • 市府分類: 客家事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5-17
  • 發布日期: 2013-10-1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  • 點閱次數: 14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