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臺中市石岡土牛客家文化館租借使用要點及相關申請表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臺中市石岡土牛客家文化館租借使用要點及相關申請表

臺中市石岡土牛客家文化館租借使用要點
103年10月22日中市客文字第1030005447號函訂定
一、臺中市石岡土牛客家文化館(以下簡稱本館)租借場地範圍限於本館廣場。
二、申請租借本館廣場以一日為一場次,並應於使用日七日前填寫申請表向本館申請核准後使用。
三、本館廣場申請開放使用時間為星期二至星期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。
四、申請人申請租借本館廣場應依規定繳交費用。但行政機關為申請人時得依相關規定申請減免費用。
五、場地租借費用包含水電費二千元及場地清潔維護費一千元,應於租借日前三日繳交本館。
六、申請人於申請使用活動結束後應歸還借用物品並立即將場地復原,經本館駐館人員確認後退還場地清潔維護費;如有損壞或遺失經本館限期改善,逾期未改善者,由本中心回復之,所需費用由場地清潔維護費扣抵,若不敷支應,申請人應補足差額,申請人並自使用日起半年內不得再申請租借。
七、本館僅提供廣場之場地使用,其餘設備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
八、對於借用本館場地期間之人體傷亡或財物損失,除因本館建築本體及設備所致者外,其相關法律責任,均由申請人負責。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

  • 市府分類: 客家事務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11-18
  • 發布日期: 2014-10-0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
  • 點閱次數: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