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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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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,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,如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 (二) 本職缺係請產前假、休假、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,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(暫估為116年1月28日)。約僱期限屆滿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如請假及留職停薪人員提前銷假上班回職復薪,請假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 (三) 僱用報酬:本職務以約僱5等280薪點計酬,薪津報酬約為月支38,948元(尚需扣除勞保、健保、提繳退休金個人自付費用)。 (四)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,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職務等別相當、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。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。 |